列夫・馬諾維奇《新媒體的語言》:數位文化的底層語法
一部理論—範疇手冊:用可複用的概念,來解釋從影像處理到互動介面的共通結構。
俄裔美國學者列夫・馬諾維奇(Lev Manovich)於 2001 年出版《新媒體的語言》。他以電腦科學與電影理論的雙重視角,系統性地提出新媒體的五項原則與多組核心範疇(資料庫、介面、運算、轉碼),為數位影像、互動與介面的文化研究建立基礎語法,被廣泛視為「後攝影/數位文化」研究的綱領文本。
核心觀點:五項原則、資料庫與介面
馬諾維奇的論證主要循著四條路徑展開:
1. 五項原則:數位化的基本語法
馬諾維奇提出新媒體的五項原則:數值表徵(Numerical Representation,以離散數據構成,可被演算法操作)、模組化(Modularity,單元可獨立替換、重複使用)、自動化(Automation,演算法與預設流程部分替代人工)、可變性(Variability,同一資料可生成多版本),以及轉碼(Transcoding,文化層與電腦層互相寫入)。這五項原則構成了理解數位影像與介面的「底層結構圖」。
2. 資料庫 vs. 敘事:新媒體的張力結構
傳統電影以時間上的「敘事」組織素材;新媒體則偏向「資料庫」——以集合、索引、檢索為主。兩者並非絕對對立:互動作品與網站常以資料庫供應內容,再用情節或任務將其程式化串接。結論:資料庫提供存量,介面負責把它敘事化。
3. 文化介面(Cultural Interface):螢幕上的習慣如何被設計
電腦介面綜合了書本頁面、電影螢幕與人機操作三種傳統:版面、視窗、滾動、時間線、圖層等,把文化閱讀習慣轉為可操作的圖形語法。重點:介面不是中性窗格,而是文化與權力的編排器,決定我們如何看、怎樣做。
4. 軟體化的媒體:後攝影與後電影
數位影像與影片成為「軟體操作」的結果:合成、追蹤、特效與時間線剪輯,讓「拍攝」與「製造」的邊界消解。馬諾維奇以數位蒙太奇與時間—空間的可計算性,說明新媒體如何把電影語言拓展為可編程的視覺。
價值與影響:作為概念工具與結構參照
《新媒體的語言》的恆久價值,可從兩個層面來理解:
- 方法與工具的價值:本書提供跨場域可複用的框架——(a)以五項原則分析任一數位產品;(b)用「資料庫/敘事」理解內容組織與互動設計;(c)以「文化介面」檢視操作邏輯如何形塑知覺;(d)以「軟體化」視角評讀後攝影/後電影的製作語法。
- 長程影響:本書把 1990 年代以降的網頁、數位影像與互動設計納入同一理論語系,深刻影響介面研究、平台分析與資料視覺化。它與佛魯瑟的「裝置/程式」路線互補,也為後來的平台批判提供結構參照。面對生成式 AI 時代,馬諾維奇的五原則仍能直接解釋模板化生產與演算法編排等現象。
《新媒體的語言》教我們:讀懂任何數位影像與介面,先問——它的資料如何被模組化與演算法化,又如何被介面敘事化與文化化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