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. J. T. 米契爾《圖像想要什麼?》:圖像的生命、愛欲與能動性
一套方法論上的擬人工具:暫時把圖像當作會「求愛、索取、挑釁」的社會主體,藉此讀懂我們與圖像之間的愛恨與交換關係。
芝加哥大學批評家 W. J. T. 米契爾(W. J. T. Mitchell)繼《圖像理論》後,於 2005 年推出《圖像想要什麼?》,把關注焦點從「圖像—文字的關係語法」推進到圖像的社會生命與「能動性」。全書以散文式論述與大量案例(宗教聖像、廣告、政治宣傳、當代藝術)交錯,建立「把圖像當作行動者」來理解其欲望、權力與衝突的分析框架。
核心觀點:圖像的欲望與權力
米契爾的論證主要循著四條路徑展開:
1. 圖像的能動性:把「圖像當作行動者」是一種有用的假設
米契爾主張,我們不必相信圖像真的有靈魂,但假設它們「想要被看見、被愛、被流通」能揭露人—圖關係的權力網絡:誰在召喚它、誰在被它召喚?重點不只在「意義」(meaning),還在「欲望與需求」(want)如何驅動其社會效應。
2. 偶像/圖騰/戀物:圖像權力的三種社會形態
圖像常被當作「偶像」(被膜拜或被破壞的對象)、「圖騰」(群體身分的標誌)、或「戀物」(投射欲望與價值的物)。米契爾用此三分結構解釋崇拜與「破像」(iconoclasm)之間的循環,並指出:爭奪圖像=爭奪集體情感與政治秩序。
3. picture/image 再闡明:物質載體與流動形象的互塑
picture(具體載體,如雕像、照片)與 image(可在不同載體間游移的形象)在社會中彼此牽引。具體的「物」讓抽象的「形象」擁有可被攻擊、祭祀、販售的所在;而形象的可複製性,又賦予物不斷重生的能力。結論:要理解圖像的權力,必須同時追蹤物與形象兩條路徑。
4. 後設圖像與代言:圖像自己在「談圖像」
能自我指涉的「後設圖像」(metapicture),以及圖像透過旁白、媒體與展陳「被代言」的過程,構成理論生成現場。米契爾關注「誰在替圖像說話」(國家、品牌、藝術機構),因為「代言權」決定了圖像要什麼、能做什麼、將被如何對待。
價值與影響:從解碼學到關係學
《圖像想要什麼?》的恆久價值,可從兩個層面來理解:
- 方法與工具的價值:本書把圖像學從「解碼學」轉為「關係學」與「行動學」,提供了四把工具:(a)能動性假設:問圖像「想要什麼」;(b)偶像/圖騰/戀物三分法:分析破像與品牌;(c)picture/image 雙軌追蹤;(d)代言分析:盤點誰在替圖像發聲。
- 長程影響:本書為視覺文化研究提供了「當代圖像的人類學」視角。它被廣泛應用於解析偶像破壞與文化戰爭、社群迷因、政治抗議的影像策略、公共雕像的爭議等。面對演算法中介的今天,米契爾的問題轉譯為:圖像想被哪種演算法理解、被哪種話語佔有?
這本書提醒我們:與其只問「這張圖代表什麼」,不如先問——它想從我們這裡得到什麼、又讓我們彼此成為怎樣的關係?

